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党委书记是公司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公司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根据上级党委有关工作指示精神,负责主持院党委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保证上级党委的指示在本院贯彻执行。
(二)负责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和公司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院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廉政勤政,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战斗,为师生信赖的领导班子。
(三)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定期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与反映,及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认真抓好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党性,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五)参与学院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监督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根据党委会的意见,代表党委对学院公司产品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经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六)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工作;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积极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和优秀员工入党,增加党的新鲜血液。
(七)抓好德育和全院的精神文明建设,了解掌握学院中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统战政策,关心知识分子,要尽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教代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团结党内外同志,协调公司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共同办好学院。
(九)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教学业务和教育改革的中心工作,重视教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尤其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从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十)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职责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开展以上工作,并完成党委分工的各项任务。党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一)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学院员工管理的日常工作。根据学校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制订员工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组织员工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校运会、科技文化节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开展“文明公司”建设。
(三)根据学院需要,提出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人选,报公司党委会审批;做好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考核和津贴发放工作。
(四)负责做好员工团干部、员工干部的培训和培养以及青年员工的组织发展和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五)负责组织学院员工的各项评优工作,以及校级以上各级各类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和中期选拔推荐审核工作。
(六)负责学院员工勤工俭学经费的审批和使用。
(七)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员工“奖、助、补、贷”的评定与审批。
(八)负责学院员工请、消假的审批工作。
(九)负责员工各类违纪处理,对违纪员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十)认真完成学校与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组织委员职责
党委组织委员在党委集体领导下,负责党委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各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负责党支部换届选举、补选党委委员的准备工作。
(二)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定期检查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三)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党委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委提出表扬和鼓励党员的建议。
(四)根据党委实际情况,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的工作,办理党员、干部考察、培养选拔的具体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
(五)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正确掌握党员的发展工作方针,办理党员发展的具体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政审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新党员的审批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六)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负责党内统计工作(填报各类统计报表、负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勤统计)。
党委宣传委员职责
党委宣传委员在公司党委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委的宣传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公司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建议,经党委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时事政策、法律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和推动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政治理论的学习,积极开展学院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寓教于乐,提高教职工素质。
(四)搞好公司网站“党建综治”栏目建设及公众号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学院中各种内部报刊征订、分发、宣传学习工作,为学院发展服务。
(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学院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鼓励动员工作。
(六)负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落实工作。
党委纪检委员职责
党委纪律检查委员在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检查学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研究公司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四)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五)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
党委统战委员职责
党委统战委员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委统战工作。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
4.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青年委员职责
党委青年委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
1.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员工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总支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3.督促团员、青年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活动。
4.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为学院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贡献。
5.做好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专职组织员工作职责
按照公司党委组织部下发的专职组织员工作职责要求,配合公司党委开展工作。
教工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决定支部工作范围内的问题。
(二)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检查、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员大会和公司党委报告工作,带领支委抓好党建工作。
(三)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对支部党员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
(四)协调各委员分管的各项工作,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民主管理。
(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院公司产品改革工作,使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六)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抓好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发挥党员在学院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七)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
(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的模范。
(九)负责安排、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实践活动。
组织委员职责
(一)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三)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手续。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整理党员发展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材料,函调等)
(五)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党员登记和鉴定,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等。
宣传委员职责
(一)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采取各种形式,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即实事求是的学风;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和业务方面的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三)组织党员和群众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他们的精神生活。
(四)组织群众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并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学习。
员工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员工党支部书记对学院党委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员大会、党委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的总结,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负责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四)负责党支部学习活动的组织,党的组织生活的开展。
(五)负责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发动党支部成员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员工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
(六)协助党校的组织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教育和培养。
(七)负责学院员工党员的发展、转正工作。
(八)负责办理员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事宜。
(九)负责学院员工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
(十)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选表彰以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员工党支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原始数据采集工作。
(十二)负责员工支部党员发展、党员活动和政治学习的记录工作。
(十三)负责员工党员相关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四)负责完成党委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工学院基层党务工作基本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每个委员既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对支部的全局负责。
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内容包括: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治、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等。
(二)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同时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师生的正当权利和利益,研究加强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五)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六)讨论评优表彰工作;对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七)开展符合教职工党员特点的活动,如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观看有教育意义的视频,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
(八)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及相关事宜。
组织生活一般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要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正常化、受欢迎、有实效。要做好记录和宣传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前支部委员会要把内容和要求通知党员。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党员参加党课学习。
民主生活会制度:即由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党性原则,在认真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议题,并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即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党员大会进行自评和互评,并结合党外师生群众评议以及支部委员会的讨论研究,逐一对党支部的每个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对评出的优秀党员,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由上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对经评议有问题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必须密切联系本单位其他教职工,主动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以及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