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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就业统计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

2022-07-10     点击: 0

按照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严格落实“三不得”要求,即不得不切实际向学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现公布我院就业统计监督举报电话,请社会、用人单位、毕业生监督。我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将认真核查,一经核实立即整改。欢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5-8314700/18804751216    邮箱:mdwl2008@163.com